ICS49.020 V53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1069—2018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作业飞行技术规范 Technological regulation of operation flight with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system 2018-08-21发布 2018-11-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 MH/T1069-2018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 . 1 3基本要求...... 3 4作业组织与实施... 4 5信息传输与数据要求. 8 6维护与保养.. 9 7异常处置.. ... 9 8其他要求 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无人机系统作业前检查工作单. 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无人机系统使用记录单 . 13 附录C(资料性附录)事故调查表.. 14 附录D(资料性附录)设备和部件的使用时间统计表. . 15 I MH/T1069—2018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作业飞行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作业飞行时的基本要求、作业组织与实施、信息传 输与数据处理技术要求、维护与保养、异常处置措施及其他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空机重量116kg(含)以下且起飞全重150kg(含)以下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以下简称无人机)或植保类无人机执行非游戏或娱乐目的而进行的作业飞行操作.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无人驾驶航空器unmanned aerial vehicle UAV 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 注:也称为远程驾驶航空器或无人机. 2.2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unmanned aerial vehicle system UAVS 由无人机、相关控制站、所需的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以及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 的系统. 注:也称为远程驾驶航空器系统或无人机系统. 2.3 无人机系统驾驶员UAVs pilot 对无人机的运行负有必不可少职责,并在飞行期间适时操纵无人机的人员. 2.4 无人机系统的机长UAVs pilot in mand 在系统运行时间内负责整个无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 2.5 固定翼无人机fixed-wing UAV 由动力装置产生推力或拉力,由机身固定机翼产生升力,在大气层内飞行的重于空气的无人机. 2.6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