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9.100 V55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3010.9—2012 代替MH/T3010.9—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9部分: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信号 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9:Marshalling signals for civil aircraft 2012-02-08发布 2012-06-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 MH/T3010.9—2012 前 言 MH/T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民用航空器试飞; —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在经停站发生故障的处理: ——第3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 第4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单(卡)的编制: 一第5部分:民用航空器冬季的维修: —第6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技术档案; —第7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记录的填写: 第8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9部分: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信号; 第10部分: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的语言; 一第1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 第1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清洁; —第13部分:民用航空器发动机的清洗: 第14部分:民用航空器航线维修规则; 第15部分:民用航空器一般勤务规则: 第16部分:民用航空器线路维护; ——第17部分:民用航空器防静电维护; 一第18部分:维修人为因素方案指南. 本部分为MH/T3010的第9部分. 本部分代替并废除MH/T3010.9一2006《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维修管理规范第9部分:地面指挥 民用航空器的信号》. 本部分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0附件2的第38次修订内容进行了修订,与MH/T3010.9一2006相比主要 变化如下: —一将MH/T3010.9-2006中范围由“本部分规定了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引导员(车)、信号员 和监护员的职责、指挥位置、指挥工具以及所使用的信号.”改为“本部分规定了地面指挥民 用航空器的进出港人工指挥规则及指挥信号.”; —将MH/T3010.9-2006中“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的地面指挥.”改为“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进 出港的地面人工指挥.”: 一一删去MH/T3010.9-2006中“航空器进港,自滑行道进入停机坪,必要时应设引导员(车). 引导员(车)应在航空器滑出滑行道的正前方,引导航空器按规定的路线滑行,将航空器引导 机位滑行道上.”的要求: 一增加了“在航空器停机位应设信号员和监护员.”的要求: 一删去MH/T3010.9-2006中“信号员应具有上岗资格.工作时应身穿胸前有两道宽30mm 间隔 为40mm横条发光带的橘黄色背心,在所指挥的航空器到达前抵达停机位.”的要求; 一删去MH/T3010.9-2006中“在机群密集、转弯处和翼尖附近应设监护员.”的要求; —将MH/T3010.9-2006中指挥工具由“白天的指挥工具为一面涂黄色、一面涂红黄相间方形小 I MH/T3010.9—2012 块图案的信号板;夜间的指挥工具为能发红色光的指挥棒.”改为“航空器地面指挥工具为发 光指挥棒.所使用的指挥棒应确保在引导航空器滑入机位时机组清晰可见.” 一删去MH/T3010.9-2006中“为确保在航空器进入机位滑行道后机组能准确看到信号员的位置, 可在机坪加设固定或可移动的指挥平台.”的条款; 一删去MH/T3010.9-2006中“装有内话机系统的航空器进、出港时,维修人员(接、送机人员) 应直接使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