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80.10 B11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3499-2019 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control and soil remediation of 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 2019-08-01发布 2019-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NY/T3499—2019 前 公共服务平台 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 所、广东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南京 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北京博瑞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顺安、王久臣、高尚宾、黄宏坤、李芳柏、马义兵、方放、王夏晖、安毅、孙约兵、林 大松、师荣光、倪润祥、王兴祥、陈卫平、邱丹、李晓华、吴泽赢、袁宇志、刘代欢. I NY/T3499—2019 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治理修复目标、治理修复范围、治理修 复流程、总体技术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种植食用类农产品的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与修复,且治理与修复前后均种植食用类 农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PUBLIS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生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 AWG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玉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H25.5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NY/T395农田土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398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本规范 NY/T497肥料效应鉴定田间试验技术规范 NY/T3343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 RESEARCH 3术语和定义 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耕地cultivated Qand 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地. 3.2 A CENTER 受污染耕地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 污染物积累到一定程度,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存在危害食用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的耕地. 3.3 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pollution control and soil remediation of 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 通过源头控制、农艺调控、土壤改良植物修复等措施,减少耕地土壤中污染物的输入、总量或降低其 活性,从而降低农产品污染物超标风险,改善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本文件所规定的治理与修复措施 不包括改变食用类农产品种植结构的措施,如改种花卉林木、退耕还林还草等. 3.4 食用类农产品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3.5 治理与修复效果effects of pollution control and soil remediation of 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 治理与修复效果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治理与修复措施对受污染耕地农产品可食部位中污染物含量 降低所起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对耕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降低所起的作用. 3.6 耕地污染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