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 QJ1714.4B—2011 FL0101 代替QJ1714.4A—1999 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第4部分:设计文件的格式 Management rules for design documents of space product Part 4:Formats of design documents 2011一07一19发布 2011-10一01实施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发布 27 QJ1714.4B—2011 前言 QJ1714B一2011《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分为十二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设计文件的标识; —第3部分:设计文件的标题栏和明细栏; —第4部分:设计文件的格式; —第5部分:设计文件的编号; 第6部分:设计文件的完整性; —第7部分:表格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 —第8部分:文字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 —第9部分:设计文件的签署规定; —第10部分:隶属编号设计文件的借用规定; —第11部分:设计文件的更改规定; —第12部分:设计文件的偏离规定. 本部分为QJ1714B2011的第4部分. 本部分代替QJ1714.4A一1999《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文件的格式》. 本部分与QJ1714.4A一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附加栏中的“软盘编号”、“CAD”、“描写”和“描校”; 一增加了附加栏中“会签”栏目的数量; 一在首页或封面增加了“版本号”、“密级”栏目; ——“底图登记号”、“旧底图登记号”改为可选栏目. 本部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航天科工集团三院239厂、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6所、 航天科技集团一院12所、航天科技集团一院一部、航天科技集团五院总体部.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永刚、雷希凯、霍玉倩、李学真、金鸿博、张德昌、崔可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2一1974、QJ2一1981、QJ1714.4一1989、QJ 1714.4A-1999. 28 QJ1714.4B—2011 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第4部分:设计文件的格式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设计文件的格式及组成. 本部分适用于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的编制,其他产品的设计文件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 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4689技术制图图纸幅面和格式 QJ1091A一1998设计文件使用与归档管理规定 QJ1714.3B一2011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3部分:设计文件的标题栏和明细栏 3一般要求 3.1设计文件均应采用本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 3.2航天产品设计文件图纸幅面尺寸按GB/T14689的规定.需要时,允许用细实线在图纸周边画出 图幅分区. 3.3设计文件格式中,各栏目位置配置应符合本部分规定,框内尺寸允许适当调整. 3.4格式中各栏目的填写,应字体端正、排列整齐,并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格式的组成 4.1航天产品设计文件格式,通常由“标题栏”和“附加栏”组成,其形式见图1. 附加栏 标题栏 图1 4.2标题栏的格式、内容及填写方法应符合QJ1714.3B一2011中4.1的规定. 4.3设有明细栏的设计文件,其明细栏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