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 FL0101 QJ1714.9B—2011 代替QJ1714.9A-1998 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第9部分:设计文件的签署规定 Management rules for design documents of space product- Part 9:Subscription rules of design documents 2011-07一19发布 2011一10一01实施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发布 97 QJ1714.9B-2011 前言 QJ1714B一2011《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分为十二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设计文件的标识; —第3部分:设计文件的标题栏和明细栏; —第4部分:设计文件的格式; —第5部分:设计文件的编号; —第6部分:设计文件的完整性; 一第7部分:表格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 第8部分:文字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 —第9部分:设计文件的签署规定; —第10部分:隶属编号设计文件的借用规定; —第11部分:设计文件的更改规定; ——第12部分:设计文件的偏离规定. 本部分为QJ1714B-2011的第9部分. 本部分代替QJ1714.9A一1998《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文件的签署规定》. 本部分与QJ1714.9A一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签署流程图; —增加了电子设计文件签署方法; 增加了线扎图,气、液压接管图的签署完整性; 一完善了会签要求.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航天科技集团一院一部、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航天科技集团五院总体部、航 天科技集团一院12所、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6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德昌、魏永刚、霍玉倩、崔可瑛、金鸿博、李学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11一1981,QJ1714.9一1989,QJ1714.9A一1998. 98 QJ1714.9B—2011 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第9部分:设计文件的签署规定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设计文件签署的一般要求、签署规则、签署人员的技术职责以及签署的跟踪管理. 本部分适用于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的签署,其他产品设计文件的签署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7408一2005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3一般要求 3.1为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加强技术责任制,设计文件应从初样开始按本部分规定进行签署. 3.2设计文件的审查签署是产品设计程序的重要环节,在安排型号研制计划时应保证各级审查签署的 必要时间和条件. 3.3设计单位在确定设计文件的设计者时,应同时指定校对人员,校对人员应与设计者同步开展(或 参与)工作,了解设计文件形成的全过程. 3.4设计文件的签署应完整,一般应经校对、审核、批准三级审签和标准化审查.有些设计文件还应 按规定进行工艺审查和会签(包括技术会签、质量会签以及使用方会签). 3.5设计者根据本部分的规定提出设计文件签署的完整性,经主任设计师或室主任确认后选择签署流 程. 3.6签署人员应切实履行签署者的技术职责,并按规定在设计文件签署栏目的相应位置上签署姓名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