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50 ICS 65.150 S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 9601-2018 水生生物湿地类型划分 Classification of wetland for aquatic organism conservation 2018-05-07发布 2018-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SC/T9601-2018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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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渔业资源分技术委员会(SAC/TC156/SC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 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研究所、江苏省高宝湖渔业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恩源、王晓梅、李纯厚、李谷、刘兴国、邢迎春、何赛、刘宝祥、张晓慧、陈日明。
SC/T 9601--2018 水生生物湿地类型划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生生物湿地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类型界定。
本标准适用于水生生物湿地保护利用规划、调查、监测和评价。
低潮时水深超过6m海域中的渔业 水域类型,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708湿地分类 3术语和定义 GB/T247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4708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 1 湿地wetland 天然的或人工的,永久的或间歇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淡水或半咸水及 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域。
[GB/T 24708--2009,定义2.1] 3.2 水生生物湿地wetland for aquatic organism conservation 以水生生物保护、养护和生态利用为目的,具有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渔业利用价值的湿地。
4分类 4.1分类原则 水生生物湿地类型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a)符合水生生物分布和栖息特点; b)兼顾特定水域渔业管理历史和现状。
4.2方法 综合考虑水生生物湿地的管理目标和主要功能,将水生生物湿地划分为以下两级: a)1级:按照保护管理目标划分,分为自然保护类、增殖修复类和生态利用类; b)2级:自然保护类按照水生生物保护对象划分,增殖修复类按照技术措施划分,生态利用类按 照水生生物利用方式划分。
4.3类型 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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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 9601-2018 表1水生生物湿地类型表 1级 2级 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类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其他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 增殖修复类 水生生物增殖区 水生生物修复区 淡水养殖区 生态利用类 海水养殖区 休闲渔业区 5类型界定 5.1自然保护类 5.1.1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 以保护珍稀濒危等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为主要管理目标的湿地,包括国家级和地方 级各类自然保护区。
5.1.2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5.1.3其他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 其他以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为主要管理目标的湿地。
5.2增殖修复类 5.2.1水生生物增殖区 以增殖水生生物资源为主要目标的湿地。
5.2.2水生生物修复区 以恢复水生生态系统功能为主要目标的湿地。
5.3生态利用类 5.3.1淡水养殖区 在内陆天然水域或者人工修建的池塘、水库等水域,开展水产养殖的湿地。
5.3.2海水养殖区 在浅海、河口、滩涂等天然水域或者人工修建的海水池塘等水域,开展水产养殖的湿地。
5.3.3休闲渔业区 以发挥渔业与渔村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生产经营、饮食服务等休闲服务功能为主的天然水域或者 人工修建的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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