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条件 编号:SC-25-009 日期:2014-11-26 局长授权颁发:侧 用于进近爬升和复飞阶段的起飞推力自动控制系统(ATTCS) 本专用条件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 格审定规定》(CCAR-21)颁发. 1.生效日期 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2.背景 ARJ21-700型飞机的起飞推力自动控制系统(ATTCS)在起飞以及 复飞阶段都允许使用,以获得一定的性能增益.在CCAR-25-R3部附 录I起飞推力自动控制系统(ATTCS)的安装”中已经规定了在起飞 阶段使用ATTCS系统的安全性要求,对于临界时间间隔、性能和系 统可靠性要求、推力调定以及动力装置操纵器件都提出了明确的要 求.但是CCAR-25-R3部中并没有关于复飞阶段使用ATTCS系统的 要求. 由于ARJ21-700型飞机允许在复飞阶段使用ATTCS系统,这一设 计具有新颖独特的特点,为了保证飞机在复飞阶段使用ATTCS系统 所能达到的安全水平与起飞阶段一致,制订了专用条件“用于进近爬 升和复飞阶段的起飞推力自动控制系统(ATTCS)专用条件”. 3.适用范围 本专用条件适用于ARJ21-700型飞机型号合格审定. 4.专用条件 4.1总则 用于进近爬升和复飞阶段的ATTCS定义为整套自动系统,包括 感受发动机失效、输送信号、作动燃油控制或推力杆,或通过其它方 式增加工作发动机的推力以达到预期的推力增量,同时向驾驶舱提供 系统工作信息的机械和电气装置. 4.2临界时间间隔 对进近爬升和复飞阶段,临界时间间隔采用120秒,或如果通过 分析证明是合理的,可以采用更短的临界时间间隔. 确定进近爬升和复飞临界时间间隔的计算方法如下: (1)临界时间间隔开始于2.5度进近下滑航迹上的一点,在该点, 假设发动机和ATTCS同时失效.随后的进近爬升飞行航迹与起于较 后一点的25部一发不工作进近爬升梯度飞行航迹相交.从发动机和 ATTCS同时失效点到两条航迹相交点的时间间隔不得短于评估起飞 临界时间间隔中所使用的时间间隔,该时间间隔从发动机和ATTCS 同时失效到高于起飞表面122米(400英尺). (2)临界时间间隔终止于最低性能全发复飞飞行航迹上的一点, 在该点,假设发动机和ATTCS同时失效,随后的最低进近爬升飞行 航迹与25部一发不工作进近爬升梯度飞行航迹相交.全发复飞飞行 航迹和25部一发不工作进近爬升梯度飞行航迹起于2.5度进近航迹 上的同一点.从发动机和ATTCS同时失效点到两条航迹相交点的时 间间隔不得短于评估起飞临界时间间隔中所使用的时间间隔,该时间 间隔从发动机和ATTCS同时失效到高于起飞表面122米(400英尺). 临界时间间隔见图1. 发动机和ATICS 同时失效 全部发动 机工作 2.5°进近 发动机和ATTCS 下滑航迹 同时失效 发动机失效,ATTCS运行 25.121(d)爬升梯度要求 临界时间 间隔 *发动机和ATTCS同时失效的时间 间隔不得短于符合I25.2(b)的起飞 临界时间间隔中所使用的时间间隔 该时间间隔从发动机和ATTCS同 时失效到高于起飞表面400英尺. 图1临界时间间隔 4.3起飞推力自动控制系统(ATTCS) 进近爬升和复飞过程中发动机失效后,自动重置工作发动机推力 的控制系统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a)性能和系统可靠性要求. (1)在临界时间间隔内,ATTCS失效或ATTCS系统内的一个失 效组合: (i)不应妨碍进入最大批准的复飞推力,或必须证明是不可能事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