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条件 编 号:SC-35-001 日 期:2016-03-01 局长授权颁发: 树描 JL-4A、JL-4A/1复合材料螺旋桨 本专用条件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 格审定规定》(CCAR-21)颁发. 1.生效日期 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2.背景 JL-4A及JL-4A/1型螺旋桨桨叶为复合材料构造,其桨叶和桨帽 为复合材料,桨毂为金属材料.目前《螺旋桨适航标准》(CCAR-35) (1987年12月17日颁布)不包含对复合材料螺旋桨的材料特性、强 度评估、离心载荷试验、疲劳评估、鸟撞、雷击的特殊要求.根据 CCAR21.16的要求,制定该专用条件. 3.适用范围 JL-4A、JL-4A/1螺旋桨 4.专用条件 (1)螺旋桨所用复合材料的适用性和耐用性除了需满足 CCAR35.17条款外,还应: (a)考虑服役中预期的环境条件; (b)材料属性的设计值必须满足预期服役的适用条件中出现的 材料规范里最严酷的情况. (2)复合材料螺旋桨叶中的最大应力不能超过局方在考虑到螺 旋桨制造形式的特殊性和最严酷使用条件情况下的接受值. (3)申请人必须表明螺旋桨符合本部分(a)、(b)和(c)段的 要求而不会产生可以导致重大或危害性后果的失效、故障和永久变 形.当服役中的螺旋桨对环境退化很敏感时,这一点也必须被考虑. (a)桨毂,桨叶固定系统和平衡配重必须承受得住螺旋桨运行 中最大额定转速情况下所产生的最大离心力两倍的离心载荷,试验时 间为一小时. (b)必须对和桨叶固定系统不同特性的桨叶(例如,连接在金 属固定装置上的复合材料桨叶)进行试验,要求必须承受得住螺旋桨 运行中最大额定转速情况下所产生的最大离心力两倍的离心载荷,试 验时间为一小时.该试验可在上述(a)部分所述的试验中进行,或 进行单独的零件试验. (c)与螺旋桨一起使用的零件或者螺旋桨上的附件(例如,桨 帽,除冰装置和桨叶防腐罩),必须承受得住螺旋桨运行中最大额定 转速情况下所产生的最大离心力1.59倍的离心载荷.这可以用下述 方式进行: (i)在规定载荷下试验30分钟,或者 (ii)基于试验结果的分析. (4)申请人必须通过试验、基于试验的分析或类似设计先例来 证明,在临界飞行条件运行下典型安装的螺旋桨的关键部位与4磅 重的鸟相撞后不会产生重大或者危害性事故. (5)(a)螺旋桨的疲劳极限必须通过试验或者基于实验的分析 来建立.要对下列部件进行疲劳极限分析: (i)桨毂 (ii)桨叶 ()桨叶固定装置 (iv)受疲劳载荷影响的零件和条款§35.15中涉及的具有可以 导致螺旋桨危害性后果失效模式的零件. (b)疲劳极限必须考虑: ()已知的,可合理预见的振动和服役中预期的循环载荷; ()能预料到的螺旋桨服役特性的退化、材料属性的变化、制 造变化和环境影响; (c)螺旋桨的疲劳评估必须证明由于疲劳所导致的危害性后果 在螺旋桨整个预定运行生命周期内是可以避免的,包括: (i)符合规章23.907或§25.907规定下螺旋桨预定安装的 飞机; (ii)典型飞机. (6)必须通过试验或者以试验或类似设计经验为基础的分析证 明,螺旋桨能经受雷击而不引起重大或危险性螺旋桨影响.螺旋桨受 雷击合格的限制条件必须写入适当的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