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120 CCS A 12 0812 天 津 市 地 方标准 DB12/T1212—2023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监测方法 Consumer services quality monitoring method 2023-05-09发布 2023-06-15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121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发展处、天津中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莹、刘爽、陈晨、田洪林、吴利蕊、沈月荣、闫鸣飞、党代柱. I DB12/T1212—2023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监测方法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监测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生活性服务业的质量监测评价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038-2009顾客满意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19038-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活性服务业consumer services 满足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的服务活动.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SMI:主观监测指标(Subjective Monitoring Indicators) 5监测领域 分类范围包括十二大领域: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游览和娱乐服务,体育服 务,文化服务,居民零售和互联网销售服务,居民出行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居民住房 服务,其他生活性服务等. 监测活动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相关领域开展监测评价活动,也可根据国家统计局《生活性服务业统 计分类(2019)》文件中的细分类别选择具体领域开展监测评价活动. 6监测内容 6.1总则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监测包括主观质量评价、客观质量评价和舆情信息监测. 6.2主观质量评价 即顾客满意度评价,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