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120 CCS A 12 0B12 天 津 市 地 方标准 DB12/T1213—2023 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方法 Public service quality evaluation method 2023-05-09发布 2023-06-15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121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发展处、天津中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晨、刘爽、陈莹、田洪林、吴利蕊、沈月荣、闫鸣飞、党代柱. I DB12/T1213—2023 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方法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服务public service 政府公共部门为满足公众公共需求,通过使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运用融资、监管或直接生产的 方式,向全体公众或某一类公众群体提供的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物品和服务. 3.2 公共服务质量监测public service quality monitoring 运用测评模型和方法,针对公共服务质量,评估公共服务满足公众需求和目标实现程度.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SEI:主观评价指标(Subjective Evaluation Indicators) OEI:客观评价指标(Objective Evaluation Indicators) PSQ:公共服务质量(Public Service Quality) 5监测领域 公共服务监测领域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生态环境、公共 交通、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服务、政务服务等12个领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全部或 部分领域开展相关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活动. 6评价指标要求 6.1概述 评价指标应具备可操作性、全面性、有效性和公开性.评价指标内容分为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两个 方面.评价指标层次分为监测领域、二级评价指标和三级评价指标.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