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7.010 CCS F02 0B12 天 津 市 地 方标准 DB12/T1220—202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post-assessment of fixed assets investment project 2023-05-30发布 2023-07-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122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旭然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环科环境咨询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立艳、杨彬、王喜来、高雅、赵彦波、李子晨、张聚尧、蔡杨、王亮. I DB12/T1220—202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的评价条件、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已经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并取得节能审查意见,通过竣 工验收后,正常运营或达到预期生产能力并满一定时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589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通则 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15587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节能后评价energy post-assessment 对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该项目正常运营或达到预期生产能力一定时期后,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评价项目建设方案、用能设备选型及运行情况、能源管理、节能措施效果, 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的活动. 3.2 差异分析法difference analysis 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对照项目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所确定的节能目标、效果、能耗、节 能技术措施等,分析偏差和变化原因的方法. 3.3 自查报告self-examination report 对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正常运营或达到预期生产能力一定时期后,项目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对项目节能情况进行自我检查编制的报告. 4节能后评价基本要求 4.1评价条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后评价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