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170 CCS M 62 0B33 浙 江 省 地 方标准 DB33/T1293—2023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规范 Publ ic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and television 2023-05-27发布 2023-06-27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1293—20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大城市学院、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可、沈爱国、李晓华、周全、韩林、张红林. I DB33/T1293—2023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总体原则、服务提供方要求、服务内容要求、服务管理要求、服 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19012一2019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处理指南 GB/T29245一2012信息安全技术政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GY/T352一2021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public services for radio and television 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通过广播电视、视听网络等传 播渠道提供的产品、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3.2 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basic public services for radio and television 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广播电视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提供广播电 视基本公共设施、产品和服务活动的统称,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 3.3 智慧广播电视公共服务public services for smart radio and television 主要由广播电视机构提供,通过广播电视、视听网络等传播渠道,融合广播电视智能媒体技术和云 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等技术,依托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终端、应用、服务及运营支撑形成的智 能化系统服务. 3.4 应急广播emergency broadcasting 一种利用广播电视系统向公众发布应急信息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方式,主要通过广播 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和其他信息网络,向公众或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发布应急消息传播系统. 4总体原则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