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100.20 CCS A 10 DB33 浙 江 省 地 方标准 DB33/T2571—2023 营商环境无感监测规范数据计算分析应用 Specification for unconsciously uninterrupted monitoring of business environment-Data calculation and analysis application 2023-02-27发布 2023-03-29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571-202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嘉兴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畅、冯锐、经博源、蒋明、王宁江、龚清波、厉峰、郑怡、朱思橙、王晓君、 刘淑颖、庄跃成、陈典、王玮、杨坤、陈幻、周春锋、曹利中、朱君、谈捷、吴晔斌、郑培、孟一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33/T2571-2023 营商环境无感监测规范数据计算分析应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营商环境无感监测的计算分析基本要求、数据转译、数据处理、数据计算和数据分析 应用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营商环境无感监测相关指标数据处理计算和分析应用,也适用于营商环境监测和优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37277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指南 GB/T39216行政许可流程优化的方法与技术规范 DB33/T2570营商环境无感监测规范指标体系 3术语和定义 GB/T37227、GB/T39216和DB33/T257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数据转译data translation 监测靶点数据向监测指标数值的统一规则转换. 3.2 数据处理data processing 监测数据有效性分析、清洗、区间估计与处理. 3.3 数据计算data calculation 监测数据归一化处理,及二级指标、一级指标逐项分值计算,营商环境赋分. 3.4 数据分析应用data analysis and application 营商环境监测数据基础分析与预警. 4基本要求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