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60.01 CCS F55 0B34 安 徽 省 地 方标准 DB34/T4413—2023 河湖长制工作导则 Directives for river and lake chief system 2023-03-01发布 2023-04-01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4413-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厅河长制工作处、 合肥市水务局河长制工作处、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春林、严东、顾雯、李劲松、王强、张九鼎、汪振宁、谢国祥、龙晓明、臧 东亮、方兵、徐国敏、黄梦婷. I DB34/T4413—2023 河湖长制工作导则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河湖长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并规定了制度体系、运行机制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乡、村级河湖长制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4/T4412河长湖长公示牌管理规范 DB34/T3735.1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第1部分:数据库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河湖长制river and lake chief system 河湖长制是责任制,是以党政领导负责为主、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也是河 湖管理保护的协调机制. 3.2 一河(湖)一档one river/lake one record 以一条(段)河流或一个(片)湖泊为基本单元建立的档案信息. 3.3 一河(湖)一策one river/lake one policy 针对一条(段)河流或一个(片)湖泊存在的问题制定的保护与治理对策措施. 4基本要求 4.1河湖长制分为省、市、县、乡镇级四级体系,可延伸至村级.河湖长制包括组织体系设置、制度 体系建立、运行机制. 4.2河长湖长分为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湖长,省、市、县级设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以下 简称“河长办”),确定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和河长湖长协助单位.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见附录A. 4.3河湖长制应建立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等制度. 4.4河湖长制应建立“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河湖健康评价以及社会监督、宣传 教育等运行机制. 4.5各级河长办负责本级河长湖长责任河湖“一河(湖)一档”建立、“一河(湖)一策”编制、河 湖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的组织实施.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