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01 CCS A16 0B3716 滨 州 市 地方标准 DB3716/T26—2023 交通运输执法大厅服务规范 2023-03-20发布 2023-04-20实施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16/T26—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滨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长深大队提出. 本文件由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敏、孟洪亮、董燕. DB3716/T26—2023 交通运输执法大厅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交通运输执法大厅的功能划分、人员要求、服务内容、办理流程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滨州市交通运输执法大厅,其他场所的交通执法行为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大厅功能划分 4.1大厅划分为办案区、宣传区、问询区、休息区和档案室等功能区域. 4.2根据不同区域功能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设施设备: )办案区:交通标示、交通标志、叫号机、监控设备、饮水机、老花镜和办公文具等便民设备. b)精神文明宣传区:母婴休息室、监控设备、宣传栏、宣传品、雨伞和充电设备. )问询区:监控设备、办公文具、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和座椅等服务设施. d)休息区:休息椅、桌子(放置相关法律法规品)、自助式法规查询系统和饮水机. e)档案室:监控设备、办公桌椅、办公文具和档案存储柜. 4.3大厅防疫:根据防疫指挥部的要求,大厅门口配备测温设备、录像设备和办公桌椅等防疫物品. 5人员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人员配备应与服务窗口设置数量相同或略多. 5.1.2窗口人员应申报行政执法证件,并通过执法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1.3窗口服务台宜采用“低台敞开式”(高度为70CM至80CM 宽75CM至100CM) 台面应统 一设置、摆放各种标志和宣传资料,柜台外侧放置座椅、服务评价设备,用于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与评价. 5.1.4窗口内办公区域应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和必要的办公用品(签字笔、胶水、小刀 等)、窗口外地板设置“一米线”警示标识. 5.1.5窗口应设置方便老人、残疾人等其他特殊人员的便民设施(如老花镜等). 5.1.6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熟练掌握交通法律法规、业务常识和工作流程.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