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20.50 A50 备案号: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2001-2008 代替MH2001—2004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Civil aircraft incident 2008-12-30发布 2009-01-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 MH/T2001—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MH2001一2004《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 本标准与M2001一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拓展了事故征候标准的涵盖范围,合并了同类条款,即将原标准中的三类合计123条条款划分为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四类共计 40条条款: —将原标准中的训练(包括运输航空公司训练)飞行事故征候条款,归入通用航空事故征候条款, 并不再对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划分严重/一般事故征候: —一针对机场活动区非运行阶段发生的航空器受损等不安全事件,增加了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条款; 一刷除了原标准中属违规违章且没有后果的事件; —一本标准中,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条款与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3中的15类样例完全一致,并结合我 国民航特点,增加了运输航空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条款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照明、李继承、乔以滨、徐祥松、王浩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M2001-1996; —MH2001-2004. MH/T2001—2008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航空器运行阶段flight operation phase 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为止的过程. 2.2 机场活动区airport movement area 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 2.3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civil aircraft incident 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 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2.4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serious mercial aviation incident 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 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几乎导致事故的事故征候. 2.5 运输航空事故征候mercial aviation incident 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 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 2.6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general aviation incident 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 或《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CCAR141)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或 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市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