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9.100 V55 备案号: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3011.5—2010 废除MH/T3011.5一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 第5部分:民用航空器的地面试车 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Ground safety- Part 5:Engine ground run up test for civil aircraft 2010-05-27发布 2010-09-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 MH/T3011.5—2010 前 言 MH/T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民用航空器轮挡; —-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停放和系留; —第3部分:民用航空器的牵引; —第4部分:民用航空器的顶升; ——-第5部分:民用航空器的地面试车; -一-第6部分:民用航空器的操纵面试验; 第7部分:民用航空器的加油和放(抽)油; -第8部分:民用航空器部件的吊装; —第9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溢油的预防和处理; —第10部分:机坪防火; 第11部分:民用航空器局部喷漆、客舱整新和焊接; 一第12部分:地面消防设施维修、使用和管理;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一第14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紧急救援; —第15部分:民用航空器燃油箱的维修; 第16部分:民用航空器座舱地面增压试验; 第17部分:民用航空器燃油沉淀物的检查; 第18部分:民用航空器的风害防护; ——第19部分:民用航空器除冰、防冰液的使用; 第20部分:民用航空器上爆炸物品的搜寻; —第2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加温; 第22部分:地面高压气瓶的充装和使用; 第23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 —第24部分:勤务车辆停靠民用航空器的规则; —第25部分:民用航空器充氧; 一—第26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用电安全. 本部分为MH/T3011的第5部分. 本部分代替并废除MH/T3011.5一2006《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第5部分:民用航空器的 地面试车》. 本部分与MH/T3011.5一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一般情况下,航空器不应在停机坪试车”(见3.1); —增加了“慢车测试和冷转测试,应在机场管理机构指定的位置进行”(见3.2); 一-将MH/T3011.5一2006的3.5修改为“发动机慢车以上(不含慢车)试车应在试车坪或机场 管理机构指定的位置进行,并且应在机场管理机构指定的时间段内进行”(见3.3); 一—增加了“试车人员应清楚试车的目的和内容”(见4.1); 一一增加了“对于多发飞机,试车前应同时检查发动机,并按起动要求进行地面准备” I MH/T3011.5-2010 (见4.3); —增加了“应确保起落架地面安全销和轮档在位,慢车以上试车应使用试车轮档”(见4.4); -一将MH/T3011.5一2006的4.2修改为“在起动发动机前,如果发现进气道、整流罩、螺旋桨等 部位有冰、雪、霜,应按该型航空器维护手册的要求进行清除”(见4.5); 一-将MH/T3011.5一2006的4.4修改为“试车地点靠近路口或滑行道时,应在靠近路口或滑行 道的地方放置中、英两种文字的警告标志牌;夜间试车,应在靠近路口或滑行道的地方放置地 面红色警告灯设备,必要时增加道口警戒人员数量,试车位置应有泛光灯照明”(见4.7); —将MH/T3011.5一2006的4.5修改为“确认消防设备合适、在位”(见4.8); 一增加了“如果在机场区域,需要联系塔台,经同意后方可开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