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80.10 B10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3343-2018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 Criterion for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 of pollution control of cultivated land 2018-12-19发布 2019-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NY/T3343-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 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湖南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 监测所、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顺安、王久臣、高尚宾、黄宏坤、马义兵、廖晓勇、刘钦云、师荣光、安毅、林大 松、苏德纯、朱捍华、吴泽赢、倪润祥、袁宇志. NY/T3343-2018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方法与范围、评价标准、评 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对污染治理前后均种植食用类农产品的耕地开展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RD PUBLISH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用 文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最新版(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木食件 GB2762食物中污染物限量 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8877 有机一机复混肥料 NY/T398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RESEARCH 3.1 耕地cultivated lahd 用于农作物种植的上地.本文件所规定的耕地是指种植食用类农产品的耕地 3.2 耕地污染pollution of cultivated land 耕地中污染物含量达到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超过可接受风险水 平的现象. 3.3 耕地污染治理pollation control of cultivated land 通过源头控制、农艺调控、土壤改良、品种替代、植物修复等施,改善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减 少农产品中污染物含量,降低农产品污染物超标风险.本文件所规定的治理措施不包括改变食用类农 作物种植结构的措施,如改种花卉林木、退耕还林还草等 3.4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effects of pollution control of cultivated land 耕地污染治理措施对农产品可食部位中污染物含量降低所起的作用.分为当季效果和整体效果两 类,当季效果指治理措施实施后对种植的第1季农产品可食部位污染物含量所产生的效果;整体效果指 根据连续2年的每季治理效果,综合评价后所得出的治理区域内耕地污染整体治理效果. 3.5 农产品agricultural products 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文件所规定的 农产品指农业耕作过程中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如小麦、水稻、玉米、花生、高粱、蔬菜、水果等植物及其 产品.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