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成都市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工程 消防验收备案事项承诺书 一:(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个人、公司)将对位于(地址)的 (项目名称)进行装修改造,现对装修消防验收备案相关事项 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工程不属于需办理施工许可或《成都市既有建筑装 修改造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至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工程,自愿采取消防验收备案承诺管理. 二、具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工程竣工 图纸、工程实体与竣工图纸相符. 三、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单 位依法对工程设计、施工消防质量负主体责任,从业人员依法 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四、不降低和影响既有建筑的消防安全水平,选用的消防 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均符合建设工 程消防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 技术规范和标准装修改造. 五、坚决遵守关于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消防、结 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要求装修改造单位违规 作业. 六、已组织施工、设计、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开展竣工 验收消防查验,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内容完整、符合要求.依法 依规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本人对上述承诺内容确认无误,愿意承担未履行承诺、虚 假承诺的法律责任,若违反承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装修人):(签字或公章) 承诺时间:年月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