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01 CCS A16 DB21 辽 宁 省 地方标准 DB21/T3662—2022 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规范 2022-12-30发布 2023-01-3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T366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中心(辽宁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 沈阳赛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宁沈阳永安机床小镇.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宇、伦健、高文斌、张秀娟、胡巍威、陈莹、线向征、陈文凯、许铎、田新 宇、王雪涛、张功领、郑义、宫炫、吕翩翩、张义先、吕营.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本文件归口部门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024-86913384. 本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辽宁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中心,024-23447451. 2 DB21/T3662-2022 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工业园区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工业园区的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028-2000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 GB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878-2013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DB21/T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工业园区green industrial park 突出绿色理念和要求的生产企业和基础设施集聚平台,园区内工厂之间实现统筹管理和协同链接, 在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方面贯 彻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从而实现具备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等特色的工业园区, 园区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 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3.2 重点企业key enterprise 指《清洁生产促进法》中规定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评审期当年及之前由辽宁生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