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01 CCS A 16 DB3209 盐 城 市地方标准 DB3209/T1218—2022 质量驿站建设及服务指南 2022-12-02发布 2023-01-02实施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9/T1218—2022 前言 本文件按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起草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嵇宏宽、陈云燕、张慧、谷群远、薛莲. 1 DB3209/T1218—2022 质量驿站建设及服务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质量驿站建设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服务原则,提供了服务场所、设施设备、 人员要求、服务提供、服务要求及监督与评价的指导性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质量驿站的建设及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3379视觉工效学原则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GB50444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质量驿站 提供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业务为核心,以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业务 为延伸的,具有盐都特色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站.可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办理、机构服务 优势互补、企业需求多方在线协作的服务模式. 3.2 质量管家 可为企业提供质量业务咨询、质量品牌培育、质量活动策划及其他相关的质量业务协调联络等相关 服务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工作人员. 4服务原则 4.1应采用线上、线下并行模式,实现“线上零距离接触、线下零距离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 实现“有需求到驿站,质量管家帮您办”. 4.2应免费提供查询、咨询及打印服务. 4.3对于办理相关业务涉及收费的,由平台中对应机构收取,质量驿站不涉及任何收费. 5服务场所 5.1选址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