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9.100 V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421-2009/ISO6966:1993 飞机装载设备基本要求 AircraftBasicrequirements for aircraft loading equipment (ISO6966:1993,IDT) 2009-03-23发布 2009-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3421-2009/ISO6966:1993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6966:1993《飞机-飞机装载设备基本要求》(英文版)。
本标准等同翻译ISO6966:1993。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天。
GB/T23421-2009/ISO6966:1993 飞机装载设备基本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飞机装载设备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制定了功能规范的飞机装载设备。
当设备是为装载集装单元设计时,应符合本标 准和ISO4116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2328:1993叉车-挂钩型货叉和货叉架-一安装尺寸 ISO4116:1986航空货运设备一地面设备与飞机集装单元相容性要求 ISO7000:1989设备用图示符号-索引和概要 3材料 3.1应选用由经验和试验证明适用于飞机地面支持设备并且可靠的材料。
3.2所用材料应耐腐蚀,并经电镀或其他表面处理加以保护,如防止除冰液和液压油侵蚀。
3.3宜使用现有的、标准的商品化部件。
4工艺 应采用高标准的制造工艺和方法。
5现行法规 设计、制造方法和材料的使用应遵循国家现行法规。
6安全性 6.1一般要求 6.1.1应把必要的安全性目标作为设备设计的重要内容。
当设计地面支持设备时,考虑到站坪区域内 频繁发生的不利情况,诸如拥挤的车辆活动、露天环境、夜间作业、来自飞机和其他车辆的噪音以及通信 联络困难等,安全性尤为必要。
6.1.2因故障可能导致危险的设备或部件应设计成安全保护型。
6.2人员作业面 6.2.1人员作业平台和通道的表面应具有高摩擦力。
6.2.2人员作业平台和通道应配有合适的扶手和(或)护栏保护。
6.2.3应采用防滑材料制作阶梯、坡道、梯子梯级、防滑条或踏板。
6.2.4梯子和阶梯的踏板应设计成能承受不小于质量为91kg的工作载荷。
6.2.5装卸台和作业表面应设计成能承受同时使用该装卸台和(或)作业表面的作业人员(以每人 质量为114kg计)的载荷。
6.2.6在设有乘员座椅的开放式驾驶室的车辆上,在外侧座椅的外缘应装有高出座椅表面8cm的 臀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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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3421-2009/ISO 6966:1993 6.3操纵件 6.3.1操纵件和警示灯应成组并布置于操作人员在任何正常工位操作方便的地方。
在有一个以上工 位的情况下,应在每一工位设置互锁装置以使其他工位的操纵件不起作用。
6.3.2操纵件和警示灯应适当和永久地加以标识,且宜采用图形符号(见ISO7000)标识。
6.3.3作业操纵件的移动方向应与其所控制功能的行进方向对应,且应为呆得慢(deadman)型, 除非该操纵件可被锁止以允许操作员同时执行其他操作。
在这种情况下,操纵件应锁住或以类似方式 锁定在作业位置以防止意外停止或反转。
这种操纵件应是操作者易于接受的。
仅有应急操纵件不必符 合这一要求。
6.3.4手(脚)操纵件应视操纵件的情况以戴手套和(或)穿靴子易于操作来确定尺寸和空间。
应考虑 设备使用的环境气候条件。
6.3.5脚操纵件最小尺寸应为5cm×8cm且应装有防滑材料。
6.3.6操纵件和控制电路的设计应保证在操纵件或其电路中发生故障时不会导致不安全的操作状态。
6.3.7宜采用常规的操纵件。
6.4稳定性 6.4.1装有动力驱动撑脚的自行式设备应具有操作人员警告装置以便在撑脚处于未收回状态时发出 警示。
6.4.2置于阵风、风和(或)不规则地面上的升降类设备应装有稳定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