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80.40 B11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1260-2007 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限量 Maximum Limits of Benzene Toluene and Xylene for Irrigation Water Quality 2007-04-17发布 200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1260-2007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应明、林大松、戴晓华、袁志华. I NY1260-2007 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限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限量要求、采样方法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本标准不适用于医 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等处理后的工业废水进行灌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890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NY/T396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3要求 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限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升 项目 指标 苯 ≤2.5 甲苯 ≤2.0 二甲苯 ≤2.5 4采样方法 按NY/T396的规定执行. 5试验方法 按GB/T11890的规定执行.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