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220 B41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1620-2016 代替NY/T1620一2008 种鸡场动物卫生规范 Sanitary control on breeding fowl farms 2016-10-26发布 201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T1620-2016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1620—2008《种鸡场孵化厂动物卫生规范》.与NY/T1620一2008相比,除编 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的名称; 整合和调整了标准的内容体系,原标准内容调整后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选 址和布局、设施设备、动物防疫、投入品控制、内部管理及鸡只福利共9块内容; —一丰富和完善了动物防疫相关内容,增加了免疫、监测、动物疫情报告与处置、无害化处理等相关 内容; 一调整了原标准中雏鸡检疫内容中同《家禽产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20号)、《跨省调运种 禽产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33号)等不相适应的内容,增加了入场种鸡或者供孵化的种 蛋的检疫、孵出雏鸡申报检疫、省内调运种鸡(蛋)的检疫以及跨省调运种鸡(蛋)等相关内容; 一增加了投人品控制相关内容; 一增加了鸡只福利相关内容; 删去原标准3.2.3种蛋、孵化器及孵化用具的消毒方法的内容; 删去原标准第4章种鸡场孵化场沙门氏菌监测的内容; —增加附录A种蛋、孵化器及孵化用具的消毒方法; —增加附录B种鸡场沙门氏菌的监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晓晖、李秀峰、张银田、吴威、李琦.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T1620—2008. I NY/T1620—2016 种鸡场动物卫生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鸡饲养场的选址和布局、设施设备、动物防疫、投入品控制、内部管理以及鸡只福利 等要求.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种鸡饲养场的动物卫生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农医发2010]20号家禽产地检疫规程 农医发C2010]33号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 农医发2013]34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兽药管理条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免疫接种vacination 按照疫苗的使用说明,将带有特定疫病病原制成抗原的疫苗接种到靶动物体内,使其获得对抗该疫 病病原感染的免疫力. 3.2 动物检疫animal quarantine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依据特定标准,采取科学技术方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的现场检查、临床诊 断、实验室检验和检疫处理的一种行政行为. 3.3 鸡只福利fowl welfare 鸡只如何适应其所处的环境,满足其基本的自然需求.良好的鸡只福利应当包括健康、舒适、安全、 饲喂良好,能够表现本能,无疼痛、痛苦、恐惧和焦虑等. 4选址和布局 4.1选址 4.1.1场址应选在地势较高、干燥平坦、背风向阳的地方. 4.1.2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 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m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