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5 ICS_65.020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2164-2012 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forvirus-freeseedpotatoes propagatingfarms 2012-06-06发布 2012-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T2164-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蔬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万林、黎其万、隋启君、梁国惠、李彦刚、杨芳、丁燕、李山云、张建华。
NY/T2164-2012 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建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的基地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建设条件、生产工艺与配套 设施、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资质与管理和主要技术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的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7331马铃薯种薯产地检疫规程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8133马铃薯脱毒种薯 JGJ91-93科学实验室设计规范 NY/T1212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技术规程 NY/T1606马铃薯种薯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SL371一2006农田水利示范园区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脱毒种薯virus-free seed potatoes 应用茎尖组织培养技术获得、经检测确认不带马铃薯X病毒(PVX)、马铃薯Y病毒(PVY)、马铃薯 A病毒(PVA)、马铃薯卷叶病毒(PLRV)、马铃薯M病毒(PVM)、马铃薯S病毒(PVS)等病毒和马铃薯 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的再生组培苗,经脱毒种薯生产体系逐代扩繁生产的各级种薯。
3.2 繁育基地propagatingfarms 具备完善的马铃薯脱毒种薯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生产合格的马铃薯脱毒组培苗和各 级脱毒种薯的基地。
3.3 组培苗基地virus-free in-vitoplantlets propagatingfarms 具备严格的无菌操作室内培养条件和设施设备,用不带病毒和类病毒的再生试管苗专门大量扩繁 组培苗或诱导试管薯的生产基地。
3. 4 原原种基地pre-elitepropagatingfarms 具备网室、温室等隔离防病虫的环境条件,用组培苗或试管薯专门生产符合质量要求原原种的生产 基地。
3.5
NY/T 2164-2012 原种基地elite propagating farms 具备良好隔离防病虫环境条件,用原原种作种薯专门生产符合质量要求原种的生产基地。
3.6 大田用种基地certifiedseed 具备一定的隔离防病虫环境条件,用原种作种薯繁殖一至两代,专门生产符合大田用种质量要求种 薯的生产基地。
4基地规模与项目构成 4.1建设原则 基地类型和建设规模应按照“规范生产、引导市场”的原则,并根据区域规划、当地及周边区域市场 对种薯需求量、生态和生物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技术与经济合理性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综 合确定。
4.2基地类别 分为组培苗基地、原原种基地、原种基地和大田用种基地。
各类基地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不同,生产 方式有差异,可根据需要和环境条件选择独立建设或集中建设。
4.3建设规模 表示。
各类别基地的建设规模应参考表1的规定。
表1各类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建设规模 组培苗基地,万株 100 200 400 1000 原原种基地,万粒 500 1000 2 000 5000 原种基地,亩 500 1000 2000 5000 大田用种基地,亩 2 000 5 000 10 000 20 000 4.3.2组培苗基地、原原种基地的生产能力为年最低生产能力;原种基地和大田用种基地面积为每年 用于生产种薯的面积,实际建设面积应根据当地轮作周期进行调整。
计算方法为:实际建设面积=年 马铃薯繁育面积×轮作周期。
4.3.3两类以上基地集中建设时,上一级种薯(苗)的最低生产能力应满足下一级种薯基地的用种需 求。
可按每株组培苗生产2粒原原种、每亩需种薯5000粒原原种、原种1:10的繁殖系数,或技术水平 所能达到的实际生产能力来计算确定各类基地需配套建设的最低规模。
4.4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