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 B16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3042-2016 国(境)外引进种苗疫情监测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est surveillance on imported plant seeds and seedlings 2016-12-23发布 201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T3042-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青岛市植物保护站、潍坊市植 物保护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勤民、张德满、赵守歧、金扬秀、秦萌、王连刚、李华春、商明清、刘慧. I NY/T3042-2016 国(境)外引进种苗疫情监测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外引进种苗的监测申请、监测程序、疫情诊断、疫情处理、疫情监测报告以及档 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境)外引进种苗的疫情监测.对已制定专门疫情监测规程的引进种 苗依照其规程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1217一2006境外引进植物隔离检疫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号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 3监测申请 根据《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审批意见,要求隔离种植的,依照NY/T1217一2006进行隔离 检疫;不要求隔离种植的,引种单位在引进种苗入境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种植地所在省级植物检疫机 构,告知播种或栽培地点、时间、面积,申请对引进种苗进行疫情监测. 4监测程序 4.1制订监测计划 检疫机构根据申请种苗播种或种植时间,结合植物生长发育时期,制订该批种苗疫情监测计划. 4.1.1确认监测地点 检疫机构根据引种单位的监测申请,查看该批种苗所对应的《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核实监 测地点是否与指定种植地区相符;如不相符,要求引种单位说明理由. 4.1.2确定监测对象 《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中提出的禁止携带的有害生物种类. 4.1.3确定监测时间与次数 一年生植物在苗期、生长中期和成熟期进行3次监测;多年生植物连续监测两年,每年监测3次. 4.2监测方法 4.2.1访问调查 向引种单位报检员、基地技术员、当地农技人员等询问,查看引进种苗种植期间的田间管理档案,核 实监测地实情是否与审批单相符,初步了解种苗在种植期间有无疑似有害生物发生. 4.2.2田间踏查 顺垄纵观后进行田间踏查,查看有无受害植株、有无可疑有害生物. 4.2.3定点调查 在访问调查和田间踏查过程中,发现疫情或疑似情况的,采取有针对性的定点调查.当种植面积不 足1334m2时,采取顺垄全田调查;当种植面积超过1334m2时,采取棋盘式调查方法,调查不少于10 点,每点面积25m2(5m×5m).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