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100.30 A18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3122-2017 水生物检疫检验员 2017-12-22发布 2018-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T3122-2017 前言 本标准由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卫忠、翟秀梅、李颖、王虹人、陈辉、徐立蒲、孙金生、王崇明、钱冬、赵子明. 本标准审定人员:潘勇、齐富刚、胡庆杰、刘群、牛静. I NY/T3122-2017 水生物检疫检验员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水生物检疫检验员 1.2职业定义 从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与检测的人员. 1.3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技能(因家职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 一列国多家资格二级)、 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室外,常温. DA 1.5职业能力倾向 刀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和表达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色觉 觉正常,室间、形体感觉 灵敏. 1.6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7职业培训要求 SEARC 1)晋级培训期限 初级技能不少手120标准学时;中级技能不少于90标准学时;高级技能不少于50标准学时;技师 不少于9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手60标准学 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技能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 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所设备 男 满足培训需要的标准教室,具备必要实验仪器设备试剂与药品的相关实习场所.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技能 (1)经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技能: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 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