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220 B41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561-2015 代替NY/T561一2002 动物炭疽诊断技术 Diagnostic techniques for animal anthrax 2015-10-09发布 2015-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T561—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561一2002《动物炭疽诊断技术》,与NY/T561一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 一—增加了生物安全要求(见3); 一一增加了炭疽细菌学检查操作流程(见5); 一—增加了病料标本运输(见6.1.3); —增加了PCR鉴定试验(见6.6); 一增加了陈旧动物病料和环境标本的细菌学检查(见7); 修改了病料标本采集(见6.1.1和6.1.2); 一修改了细菌学检查的综合报告(见6.7); 修改了皮张标本取样和皮张抗原的制备方法(见8.1和8.3); —一删除了雷比格尔氏荚膜染色法和荧光抗体染色法; 一删除了青霉素串珠试验; 一删除了非皮张类标本的沉淀试验检查. 本标准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0E编著《陆生动物诊断试验和疫苗手册》(2012年第7版)中有关炭 疽的诊断技术基本一致. 本标准由农业部兽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书章、祝令伟、刘军、郭学军、孙洋、纪雪、周伟.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T561—2002. I NY/T561-2015 动物炭疽诊断技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炭疽芽孢杆菌的分离、培养及鉴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炭疽的诊断和检疫以及环境标本中炭疽芽孢杆菌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2004]424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业部2003]302号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农医发C200712号炭疽防治技术规范 3生物安全要求 3.1疑似炭痘病料标本的涂片、染色和镜检,以及灭活材料的PCR试验和沉淀试验操作应在BSL-2 实验室进行. 3.2病原分离培养操作应在BSL-3实验室进行. 3.3采样过程中的个体防护按照农医发2007]12号的规定执行,实验过程中的操作和个体防护按照 农业部C2003]302号的规定执行,推荐长期从事炭痘诊断的专业人员接种炭疽疫苗. 3.4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应彻底灭菌处理,可能受污染的环境应消毒处理,灭菌及消毒方法按照农 医发C200712号的规定执行. 4材料准备 4.1器材 恒温培养箱、恒温水浴锅、高压灭菌锅、Ⅱ级生物安全柜、光学显微镜、台式离心机、O2培养箱、 PCR扩增仪、电泳系统、紫外凝胶成像仪或紫外分析仪. 4.2培养基及试剂 普通营养肉汤、普通营养琼脂平板、5%绵羊血液琼脂平板(或5%马血液琼脂平板)、0.7%碳酸氢 钠琼脂平板、PLET琼脂平板;碱性美蓝染色液、草酸铵结晶紫染色液、革兰氏碘液、沙黄复染液、TAE 电泳缓冲液、2%琼脂糖凝胶、上样缓冲液、0.5%苯酚生理盐水.配制方法见附录A. 4.3诊断试剂 国家标准炭痘沉淀素血清、炭痘皮张抗原、健康皮张抗原、炭疽诊断用标准噬菌体和Ⅱ号炭疽疫苗 菌株. 4.4实验动物 体重18g~22g清洁级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