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020 CCS C05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399—2023 代替WS399-2012 血液储存标准 Standard for blood storage 2023-09-05发布 2024-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WS399—2023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代替WS399一2012《血液储存要求》,与WS399一2012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删除了隔离、密闭系统、开放系统和冰冻血浆的定义(见2012年版的3.3、3.4、3.5、3.6): 更改了保存期的英文和注(见3.2 2012版的3.2): 一将血袋采血后有效期特殊情况说明移入到保存期的注中(见3.2注,2012年版的6.8); 增加了血液储存区“未经授权人员不得进入”的描述(见4.1.2); 一一将血液储存区中“报废血液隔离存放区”更改为“不合格血液隔离储存区”(见4.1.4 2012 版的4.1.4); 一一增加了血液储存设备“储存设备的配置应考虑应急状况.”的描述(见4.2.1); -一增加了血液储存设备应有“电源故障报警装置.”的描述(见4.2.2); 一一增加了全血和去白细胞全血保存期“当密闭系统变为开放系统,保存期为24h 且不超过原保 存期.”的描述(见5.1.2): 一一删除了去白细胞全血中的“去白细胞全血应在血液采集后48h内去除白细胞.”(见2012版的 5.2.3); 一一将悬浮红细胞和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保存期更改为“红细胞添加液为MAP(甘露醇-腺嘌呤- 磷酸盐)时保存期为自采集之日起35d 0.9%氯化钠溶液时保存期为24h.使用其他红细胞添加液时,按 其说明书规定的保存期执行.”(见6.3.2,见2012版的6.3.2); 一一在冰冻红细胞储存温度中增加了“或按说明书规定执行.”(见6.6.1); 增加了混合浓缩血小板相关储存标准(见7.2); -一增加了去白细胞混合浓缩血小板相关储存标准(见7.3); 一一删除了去白细胞浓缩血小板、少血浆血小板、洗涤血小板相关储存标准(见2012版的7.2、7.5、 7.6); 一一将“粒细胞”更改为“单采粒细胞”(见8 2012版的8): 删除了粒细胞保存期中“应辐照后使用”(见2012版的8.2); 一一将血浆各成分中储存温度“低于-18℃”更改为“≤-18℃”(见9.1.1、9.2.1、9.3.1、9.4.1、 9.5.1、9.6.1、9.7.1、9.8.1 2012版的9.1.1、9.2.1、9.3.1、9.4.1、9.5.1、9.6.1): 一一增加了新鲜冰冻血浆“在应对紧急、大量输血的情况下,解冻后2℃~6℃最多储存5d 且不 超过原保存期,不得反复冻融.”的融化后使用说明(见9.1.2、9.2.2、9.3.2): 一一删除了病毒灭活冰冻血浆中“使用亚甲蓝-光化学法灭活病毒”的描述(见2012版的9.5): 增加了血浆类中去冷沉淀冰冻血浆相关储存标准(见9.6); 增加了血浆类中病毒灭活去冷沉淀冰冻血浆相关储存标准(见9.7); 一一将冷沉淀凝血因子解冻后标准更改为“解冻后20℃~24℃保存,应6h内输注.”(见9.8.2, 2012版的9.6.3); 一一将辐照全血或辐照红细胞成分的保存期更改为“辐照后保存期14d 且不超过原保存期.”(见 10.1.2 2012版的10.1.2); 一一将辐照血小板的保存期更改为“同原保存期”(见10.2.2 2012版的10.2.2). 一一将辐照粒细胞的保存期更改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