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40 B61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1899-2010 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grassland nature reserve 2010-07-08发布 2010-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T1899-2010 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原则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草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1237一2006草原围栏建设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草原自然保护区grassland nature reserve 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草原资源,在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类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具有重要 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原区,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草原自然保护区 由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组成. 3.2 核心区core area 保护区内具有代表性并且保存完整的草原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和重要遗传资源的集中分布 区. 3.3 缓冲区buffer area 位于核心区周围,与核心区草原生态系统类型基本一致的过渡区域. 3.4 实验区experiment area 设置在缓冲区外围可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和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 物等活动的区域. 4规划与设计 4.1本底调查 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前应开展资源与环境的本底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 ——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物和动物等自然状况; —一人口、交通、产业结构、土地利用和居民经济收人等社会经济状况; ——草原生态系统类型与特征,保护物种的种类分布与数量等. 4.2边界划定 草原自然保护区应具有准确的四至经纬度坐标,面积至少应维持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满足受保护 动、植物生存与繁衍的需要. 1 NY/T1899-2010 4.3土地权属 草原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应明确清晰,没有纠纷.草原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拥有核心区的土地 使用权. 4.4功能区划分 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特点,合理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原则上,核心区面积不少于保 护区面积的30%,缓冲区面积不少于保护区面积的20%. 4.5建设方案编制 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方案应包括自然资源状况,保护对象的类别与分布,建设规模、内容和进度,投 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等. 5基础设施建设 草原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包括界桩、标牌、道路、建筑物和宣传教育等设施. 5.1界桩与标牌 草原自然保护区的边界和各功能区分界线,要设置明显的界桩和标牌.在保护区特殊自然景观、珍 稀动植物分布区等地应设立标牌. —一界桩和标牌的设置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采用鲜明底色,易识别,文字规范.对外开放的草原 自然保护区,应注明英文.界桩、标牌均应编号. 一在有人类活动的保护区境界或功能分区区界应设置界桩,注明保护区或功能区的名称.界桩 间隔距离一般为500m~1000m 人类活动较频繁的地区或转向点,应适当加密. —在草原自然保护区境界的显要位置应设置境界标牌,介绍保护区名称、范围、保护对象、保护要 求和管理机构等内容.在功能区区界的显要位置应设置区界标牌,介绍功能区名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