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30 B41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1956-2010 口蹄疫消毒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disinfection of foot-and-mouth disease 2010-09-21发布 2010-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T1956-2010 口蹄疫消毒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口蹄疫疫点和疫区的紧急防疫消毒、终末消毒以及受威胁区和非疫区的预防消毒 技术规范和消毒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疑似或确认为口蹄疫疫情后的消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疫点infected premises IP 为发病畜所在地点.病畜在饲养过程中的,散养畜以自然村为疫点,放牧畜以畜群放牧地为疫点, 养殖场以病畜所在场为疫点;病畜在运输过程中的,以运载病畜的车、船、飞机等为疫点;病畜在市场的, 以所在市场为疫点;病畜在屠宰加工过程中的,以屠宰加工厂(场)为疫点. 3.2. 疫区protection zone 以疫点为中心,半径3km以内的区域.划分疫区时,应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人工和天然屏障 (如河流、山脉等). 3.3 受威胁区surveillance zone 疫区周边外延10km以内的区域.划分受威胁区时,应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人工和天然屏障 (如河流、山脉等) 3.4 消毒disinfection 用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方法杀灭染病动物机体表面及其环境中的病原体. 3.5 常规消毒routine disinfection 又称定期消毒,是为了预防口蹄疫等疫病的发生,对畜舍、养殖场环境、用具、饮水等进行的常规消 毒. 3.6 紧急防疫消毒emergency disinfection 在口蹄疫等疫情发生后至解除封锁前的一段时间内,对养殖场、畜舍、动物的排泄物、分泌物及其污 1 NY/T1956—2010 染场所、用具等进行的紧急防疫消毒. 3.7 终末消毒terminal disinfection 发生口蹄疫以后,待全部病畜及疫区范围内可疑家畜经无害化处理完毕,最后一头病畜死亡或 扑杀后14d不再出现新的病例,需对疫区解除封锁之前,为了消灭疫区内可能残存的口蹄疫病毒所进 行的全面彻底的消毒. 4消毒 4.1消毒方法 4.1.1物理消毒法 借助物理因素杀灭口蹄疫病毒的方法.现推荐几种对口蹄疫病毒有效的常用物理消毒方法. 4.1.1.1火焰喷射消毒 火焰喷射消毒器中喷射的火焰具有很高的温度,瞬间就能有效杀死物体表面的口蹄疫病毒.常用 于砖混或水泥墙壁、地面、金属笼具、金属或水泥饲槽等非易燃物品的表面消毒. 4.1.1.2煮沸消毒 从水沸腾开始计算时间,煮沸5min~10min即可杀灭口蹄疫病毒.适用于金属、木质、玻璃、塑料 等器具以及布类的消毒. 4.1.1.3高压蒸汽灭菌消毒 利用高压蒸汽灭菌器在15磅/英寸压力下(121.6℃)维持15min~30min 不仅能杀灭口蹄疫病 毒,而且能杀死微生物的繁殖体及芽孢.适用于耐高温和耐水物品的消毒. 4.1.1.4千烤消毒 利用干烤箱加热120℃~130℃维持2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