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雅 GB31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2023-09-06发布 2024-09-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31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用途的植物蛋白肽.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菜籽和棉籽为蛋白原料生产的植物蛋白肽.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以富含蛋白的可食用植物(豆类、谷类、坚果及籽类等)、食品加工用粕类或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等 单一物质为原料,经过提取、酶解和(或)微生物发酵、过滤、杀菌、干燥等工序生产的,相对分子质量在 189~10000的肽为主要成分的产品.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3.1.1食品加工用粕类应符合GB14932的规定. 3.1.2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应符合GB20371的规定. 3.1.3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特有的色泽 取5g被测样品散放在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 然光下观察样品的色泽和状态,然后用200mL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温开水在洁净的无色透明容器中冲调均匀后立 状态 粉末状或颗粒状,无结块,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 即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静置 异物 2min后,在自然光下观察容器内有无异物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1 GB31611-2023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总氮(以干基计)/(g/100g) 11.2 GB5009.5 相对分子质量在189~10000肽段的相对百分比/%≥ 60 GB316452018附录A 水分/(g/100g) 7.0 GB5009.3 脲酶(尿素酶)活性 阴性 GB20371 用峰面积归一化计算相对分子质量在189~10000的肽相对百分比之和. 仅适用于大豆蛋白肽. 3.4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污染物限量 项目 限量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0.3 GB5009.12 总砷(以As计)/(mg/kg) 0.3 GB5009.11 3.5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中相应植物原料所属食品类别制品的规定. 3.6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 项目 检验方法 n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5X104 GB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4789.3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 3.7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4其他 产品标签应标示具体植物蛋白的来源和产品状态,如:大豆蛋白肽(粉或颗粒)、小麦蛋白肽(粉或颗 粒)、玉米蛋白肽(粉或颗粒)等.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