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9.2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2016-08-31发布 2016-09-2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GB5009.236-2016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9696一2008《动植物油脂水分和挥发物含量测定》和GB/T5528一2008《动植 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 本标准与GB/T9696一2008和GB/T5528一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本标准将GB/T9696—2008和GB/T5528—2008方法合并. I GB5009.2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动植物油脂中水分及挥发物含量的两种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沙浴(电热板)法]适用于的动植物油脂;第二法(电热干燥箱法)仅适用于酸价 低于4mg/g的非干性油脂,不适用于月桂酸型的油(棕榈仁油和椰子油). 第一法沙浴(电热板)法 2原理 在103℃士2℃的条件下,对测试样品进行加热至水分及挥发物完全散尽,测定样品损失的质量. 3仪器和设备 3.1分析天平:感量0.001g. 3.2碟子:陶瓷或玻璃的平底碟,直径80mm/90mm 深约30mm. 3.3温度计:刻度范围至少为80℃~110℃,长约100mm水银球加固,上端具有膨胀室. 3.4沙浴或电热板(室温~150℃). 3.5干燥器:内含有效的干燥剂. 4分析步骤 4.1试样制备 在预先干燥并与温度计一起称量的碟子中,称取试样约20g 精确至0.001g. 液体样品:对于澄清无沉淀物的液体样品,在密闭的容器中摇动,使其均匀.对于有浑浊或有沉淀 物的液体样品,在密闭的容器中摇动,直至沉淀物完全与容器壁分离,并均匀地分布在油体中.检查是 否有沉淀物吸附在容器壁上,如有吸附,应完全清除(必要时打开容器),使它们完全与油混合. 固体样品:将样品加热至刚变为液体,按液体试样操作,使其充分混匀. 4.2试样测定 将装有测试样品的碟子在沙浴或电热板上加热至90℃,升温速率控制在10℃/min左右,边加热 边用温度计搅拌. 降低加热速率观察碟子底部气泡的上升,控制温度上升至103℃士2℃,确保不超过105℃.继续 搅拌至碟子底部无气泡放出. 为确保水分完全散尽,重复数次加热至103℃士2℃、冷却至90℃的步骤,将碟子和温度计置于干 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精确至0.001g.重复上述操作,直至连续两次结果不超过2g.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