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1305—2023 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 和制剂类 Guideline on available techniqu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r pharmaceutical industry--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fermentation chemical synthesis extraction)and preparation categories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3-08-25发布 2023-11-01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 HJ1305—2023 目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2 4行业生产与污染物的产生3 5污染预防技术 ..7 6污染治理技术 .10 7环境管理措施 8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23 附录A(资料性附录)制药工业典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31 附录B(资料性附录)制药工业废水来源及污染物浓度水平35 附录C(资料性附录)制药工业废气来源及污染物浓度水平 i HJ1305—2023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 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质量,推动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制药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 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 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3年8月2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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