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040 G04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165-2019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 硝化棉润湿剂含量的测定 Inspection ru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chemical products- Determination of Nitrocellulose wetting agent 2019-10-25发布 2020-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5165-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春,商杰,肖焕新,彭晓凤. SN/T5165-2019 引言 硝化棉又名硝化纤维素、棉体火棉胶等,属硝酸酯类.为纤维素与硝酸酯化反应的产物.硝酸纤维 素是用精制棉与浓硝酸和浓硫酸酯化反应而得.硝化棉具有高度可燃性和爆炸性,其危险程度根据硝 化程度而定,含氮量在12.6%以上的硝化棉危险性极大,遇火即燃烧,在温度超过40℃时能加速其分解 而自燃.含氮量不足12.6%硝化棉虽然比较稳定,但受热或储存日久,逐渐分解而放出酸,降低着火点, 亦有自燃自爆的可能.在硝化棉中加人的润湿剂可有效防止硝化棉分解,降低其危险性,通常硝化棉用 乙醇、异丙醇、正丁醇或水作润湿剂,含量≥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