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50 C53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626—2019 代替SN/T1626-2005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甲硝唑、替硝唑、 奥硝唑、洛硝哒唑、二甲硝咪唑、 塞克硝唑残留量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Determination of metronidazole tinidazole ornidazole ronidazole dimetridazole and secnidazole residues in meat and meat products for export- LC-MS/MS method 信息服务平台 2019-10-25发布 2020-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1626-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1626一2005《进出口肉及肉制品中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洛硝哒唑、二甲硝咪 唑、塞克硝唑残留量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与SN/T1626一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适用范围增加了牛肉,香肠,罐头,酱牛肉 —一测定物质增加了甲硝唑代谢物即羟基甲硝唑; —一简化了前处理步骤; —一将检测手段由高效液相色谱法改为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修改了检测方法的测定低限; —一甲硝唑、羟基甲硝唑、洛硝哒唑、二甲硝咪唑及HMMNI改为采用同位素内标法定量.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艾连峰、马育松、张海超、张婧雯、窦彩云、郭春海、陈瑞春、李玮.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1626—2005.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SN/T1626-2019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甲硝唑、替硝唑、 奥硝唑、洛硝哒唑、二甲硝咪唑、 塞克硝唑残留量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肉及肉制品中甲硝唑、羟基甲硝唑(甲硝唑代谢物)、洛硝哒唑、二甲硝咪唑、1-甲 基-2-羟甲基-5-硝基咪唑(洛硝哒唑与二甲硝咪唑的共同代谢物,简写为HMMNI)、替硝唑、奥硝唑、塞 克硝唑8种硝基咪唑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鸡肉、猪肉、牛肉、香肠、罐头、酱牛肉中甲硝唑、羟基甲硝唑、洛硝哒唑、二甲硝咪唑、 HMMNI、替硝唑、奥硝唑、塞克硝唑8种硝基咪唑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方法提要 试样中的硝基咪唑类药物采用乙酸乙酯提取,提取液经硅胶基质的强阳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净化, 用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检测和确证,替硝唑、奥硝唑及塞克硝唑采用外标法定量,其余药物采用内标 法定量. 4试剂和材料 4.1乙酸乙酯:液相色谱级. 4.2甲醇:液相色谱级. 4.3丙酮:液相色谱级. 务平台 4.4乙腈:液相色谱级. 4.5氨水:含量(质量分数浓度)为25%~28%. 4.6甲酸:液相色谱级. 4.7乙酸:液相色谱级. 4.8无水硫酸钠:分析纯. 4.9乙酸-乙酸乙酯(595,体积比):量取5mL乙酸,加人95mL乙酸乙酯,混匀备用. 4.10氨水-乙睛(595,体积比):量取5mL氨水,加入9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