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5.180.01 A80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828.9—2019 代替SN/T1828.9-2013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9部分:毒性物质 Test method of 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goods- Part 9:Toxic substances 2019-10-25发布 2020-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1828.9-2019 前言 SN/T1828《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共分为17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民用爆炸品; 第3部分:氧化物; ——第4部分:腐蚀性物质; —第5部分:气体混合物; 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 一第7部分:压缩气体; 一第8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第9部分:毒性物质; 第10部分:毒性气体; —第11部分:易燃固体; 第12部分:易燃气体;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第14部分:锂电池组; —第15部分:自热固体;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第17部分:海洋污染物. 本部分为SN/T1828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SN/T1828.9一2013《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9部分:毒性物质》 本部分与SN/T1828.9一201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更改3.术语和定义的内容; ——更新了4.试验方法中急性经口毒性、急性经皮毒性及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将4.4限量试验改为4.3.5吸人毒性限量试验.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本部分起草人:王华、柳明、李晶、翟自芹、杨磊、孙俐.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1828.9-2006、SN/T1828.9-2013. SN/T1828.92019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9部分:毒性物质 警告一一由于自身危险性,测试实验室应对法规要求的健康和安全要求引起特别的重视.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毒性物质的要求、试验和包装类别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危险货物毒性物质危险特性及适用包装类别的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804化学品急性经口毒性固定剂量试验方法 GB/T27823化学品急性经皮毒性固定剂量试验方法 GB/T27824化学品急性吸入毒性固定浓度试验方法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毒性物质toxic substance 经口、吸入或与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人类死亡或严重受伤、损害人类健康的化学物质. 3.2 急性经口毒性acute oral toxicity 一次或在24h内多次经口给予实验动物受试物后,动物在14d内出现的毒性效应. 3.3 急性经皮毒性acute dermal toxicity 经皮接触受试物24h后,实验动物在14d内出现的毒性效应. 3.4 急性吸入毒性acute inhalation toxicity 1h内一次性不间断吸入受试物所产生的毒性效应. 3.5 半数致死剂量median lethal dose LDso 受试物引起50%实验动物死亡的剂量,该剂量为经过统计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