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TSO-C140 日期:2014年11月24日 CAAC 局长授权 批准: 杨树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航空燃油、滑油及液压油软管组件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航空燃油、滑油及液压油软 管组件申请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本CTSO 规定了航空燃油、滑油及液压油软管组件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 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按本CTSO批准的 软管组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R3第21.310条要求重新申请 CTSOA. 3.要求 在本CTSO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CTSO标记进行 标识的航空燃油、滑油及液压油软管组件应满足SAE AS150C版《软 管组件基本性能及耐火特性型别分类》(2001.03)中第1、3、4和5 -1- CAAC CTSO-C140 节的要求. a.功能 本CTSO的标准适用于按本CTSO进行标识的航空燃油、滑 油及液压油软管.这些软管预期用于机上的任何区域,包括高温区域, 或可能出现火情的区域. b.失效状态类别 忽略SAE AS150C版中定义的功能会产生失效状态.软管组件 的设计应至少等同于预安装系统的失效状态类别对应的设计保证等 级. c.功能鉴定 软管组件应按照SAE AS150C版中规定的软管组件性能标 准进行鉴定,应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对软管组件进行持续抽样来验证. 按照SAEAS150C中规定的试验条件,证明软管组件性能满足要求. d.环境鉴定 按本CTSO需被审定为具有“防火”或“耐火”(功能)的软管 样本应按照SAE AS1055D版《软管、管路组件、线圈、接头及相似 系统部件防火试验》(1997.6)中第4节和第5节规定的试验条件进 行试验.通过评估RTCA/DO-160E《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 (2004.12.9)中规定的试验条件,确认符合SAE AS150C版中要求 可确保符合RTCA/D0-160E中相关要求. e.偏离 如果采用替代或等效的符合性方法来满足本CTSO规定的最低 -2- CAAC CTSO-C140 性能标准要求,则申请人应表明软管组件保持了等效的安全水平.申 请人应按照CCAR-21R3第21.310条(二)要求申请偏离. 4.标记 按本CTSO生产的部件应具有永久清晰的标记,标记应包括 CCAR-21R3第21.312条(四)规定的信息.可以使用制造商的 商标或商业和政府机构代码(CAGE code)来代替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软管组件上的部件应标识制造日期,并需要在CTSO编号后增加 SAE AS150C版表格1中适用的型别代码(例如,CTSO-C140-IllaB 型).CCAR-21R3第21.312条(四)和本节规定的信息应直接 标识在软管组件上,或标识在软管组件的永久绑环上. 5.申请资料要求 申请人应向负责该项目审查的人员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支持设 计和生产批准.提交资料包括CCAR-21R3第21.310条(三)3中规 定的符合性声明和以下资料副本. a.使用说明和软管组件限制.应为每种型别的软管组件提供使用 说明和软管组件限制.使用说明和软管组件限制应列出最小弯曲半 径、最大扭转限制、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