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01 CCS B0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4805-2023 代替GB/T34805—2017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通用要求 Agriculture service—General requirement of 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waste 2023-05-23发布 2023-05-23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4805—2023 目次 前言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 1 4服务组织 2 5服务合同2 6服务内容 .2 7服务质量 6 8服务评价与改进 6 附录A(资料性)农业废弃物分类7 GB/T34805—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4805一2017《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通用要求》,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人员的相关要求(见4.3); b)增加了“服务合同”一章(见第5章); )将“农业废弃物分类”调整为资料性附录,并增加了“农副产品初加工废弃物”和“农资废弃物” (见附录A 2017版的第4章); d)增加了“秸秆炭化还田”和“无害化处理还田”的要求(见6.2.2、6.2.4); )增加了“粮油及糖料加工废弃物饲料化”的要求(见6.3.2); f)增加了“基料化”的要求(见6.5); g)增加了“提取果胶”(见6.6.5)、“提取糖醇”(见6.6.6)、“提取黄酮”(见6.6.7)、“生产油脂”(见 6.6.8)、“制备酵素”(见6.6.9)的要求; h)增加了“农资废弃物利用”的要求(见6.7); i)增加了“服务质量”的要求(见第7章); j)增加了“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见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组(SAC/SWG2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致青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浙江省 农业科学院、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 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晓蕾、云振宇、杨丽、廖斌斌、孙彩霞、杨帆、陈德、胡莹莹、宋成军、黄军根、 李干琼、王宇彤、崔继梅、赵阳楠、黄心悦、蒋睿予、伍雁.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GB/T34805—201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