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01 CCS B0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2781-2023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作物集中育秧(苗) 服务规范 Agricultural service-Specifications for centralized seedling raising service of crops 2023-05-23发布 2023-05-23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42781-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组(SAC/SWG2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山东丰信农业服务连锁有限公司、辽 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西心连心 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云南云天化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云振宇、马晓蕾、夏海波、王宇彤、胡永军、董金锋、曲波、谭占鳌、张士胜、黄培钊、 岳艳军、霍家佳、李进平、王珂、黄军根、胡良兵、黄心悦. I GB/T42781-2023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作物集中育秧(苗) 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作物集中育秧(苗)服务的基本要求、合同签订、育秧(苗)作业、秧(苗)取运、服务质 量、信息服务、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农作物集中育秧(苗)服务的实施、管理和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中育秧(苗)服务centralized seedling raising service 按照服务对象对秧(苗)的需求,具有一定育秧(苗)技能的组织,采用集中规模化的育秧(苗)方 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商品化秧(苗)的过程及其产生的结果. 4基本要求 4.1总则 4.1.1以服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为中心,坚持平等、自愿、互惠原则. 4.1.2坚持科学化选种、标准化育秧(苗)、商品化供秧(苗)、合同化售秧(苗). 4.1.3符合国家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种植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监管要求. 4.2基本条件 4.2.1资质要求 服务组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应资质. 4.2.2设施设备 4.2.2.1服务组织应具有固定的合法生产经营场所,配备通信、交通、办公等服务设施设备. 4.2.2.2服务组织应具备育秧(苗)、检验等功能的生产及检验设施,仓库、晒场等生产辅助设施,供水、 供电、排水、通风等生产配套设施及装备. 4.2.2.3服务组织应配备碎土筛土、播种、喷灌、植保、温控等育秧(苗)设备,有条件的宜配备自动化监 控设备.育秧(苗)设备应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水节电,作业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