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一、为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 和高效利用,制定《控制指标》. 二、《控制指标》是对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 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业 项目. 三、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的制 造业分类执行,相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分类,对照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的制造业分类执行. 四、《控制指标》适用于国有土地上的工业项目建设,集体 土地上的工业项目建设可参照执行. 五、《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评价工业用地 利用效率的重要标准,是编制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项目初步 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项目建设情况进 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 六、《控制指标》包括规范性指标和推荐性指标 规范性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 施用地所占比重.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项指标: (一)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二)建筑系数控制指 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三)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 重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5 推荐性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土地税收. 地方要根据本地实际,科学合理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 出率、土地税收的控制值,全部或部分纳入本地区工业项目建设 用地控制指标.表4给出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的推荐值. 七、工业项目建设要充分节约集约用地,科学规划,合理布 局,满足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鼓励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 和生产设备,鼓励优化工艺流程,鼓励建设多层工业厂房,鼓励 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八、工业园区、工业项目集聚区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 排绿化用地.工业项目用地内部一般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 绿地,严禁建设脱离工业生产需要的花园式工厂. 九、工业项目竣工、投产、达产验收时,未达到《控制指标》 要求的,地方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据合同约定追究 违约责任. 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要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6 表1 容积率指标控制值 代码 行业名称 控制值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 14 食品制造业 ≥1.0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0 16 烟草制品业 ≥1.0 17 纺织业 ≥0.9 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1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1 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9 21 家具制造业 ≥0.9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0.8 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9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1 2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5 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0.6 27 医药制造业 ≥0.8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0.8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0.9 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8 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6 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6 33 金属制品业 ≥0.8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0.8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0.8 36 汽车制造业 ≥0.8 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8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0.8 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1 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1.1 41 其他制造业 ≥0.8 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8 4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