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9.020 V36 HB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 HB8593-2021 民用轻小型多旋翼无人机系统飞行性能 Flight performance of civil multi-rotor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 2021一04一19发布 2021一07一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B8593-202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一飞智控(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洛阳电光设备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川、曹国杰、胡应东、舒振杰、吴冲、漆鹏程、路通、杨旸、唐塘、 何志凯、程庆敏. I HB8593-2021 民用轻小型多旋翼无人机系统飞行性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多旋翼无人机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起飞、爬升、悬停、巡航、下降、 着陆各阶段飞行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250g至150kg的无人机论证、研制和使用等各阶段飞行性能的分析、 仿真、评估和验证.其他无人机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5018一2018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GB/T38152一2019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35018一2018和GB/T38152一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最佳爬升速度optimum climbing speed 指飞机在某一标定的空速下,能在单位时间内获得最大的高度增加,此标定的空速称为最佳爬升速 度. 4一般要求 4.1总则 除非另有规定,对于所研制的无人机,其飞行性能应符合其任务要求. 4.2限制 4.2.1速度 除非另有规定,本标准定义的速度都为真空速,且应在无人机飞行包线范围之内. 4.2.2大气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无人机的飞行性能应该按照标准大气条件给出. 4.2.3风 除非另有规定,无人机的飞行性能应该按照无风条件给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