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645—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 2018-06-21发布 2018-12-2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GB31645-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用途的胶原蛋白肽产品. 2术语和定义 2.1胶原蛋白肽 以富含胶原蛋白的新鲜动物组织(包括皮、骨、筋、肽、鳞等)为原料,经过提取、水解、精制生产的,相 对分子质量低于10000的产品.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3.1.1可以使用的原料: a)屠宰场、肉联厂、罐头厂、菜市场等提供的经检疫合格的新鲜牛、猪、羊和鱼等动物的皮、骨、 筋、肽和鳞等; b)制革肽制工艺前,剪切下的带毛边皮或剖下的内层皮; c)骨粒加工厂加工的清洁骨粒和自然风干的骨料; d)可食水生动物鱼肽、可食棘皮动物、水母等. 3.1.2禁止使用的原料: a)制革厂肽制后的任何废料; b)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牛、猪、羊或鱼等动物的皮、骨、筋、肽和鳞等; c)经有害物处理过或使用苯等有机溶剂进行脱脂的动物的皮、骨、筋、肽和鳞等.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白色或淡黄色 取2g试样置于洁净的烧杯中,用200mL温开水配制成1%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味和气味,无 溶液,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有无沉淀.闻其气味,用温开水 粉末状或颗粒状,无结块,无正常视 漱口,品其滋味 状态 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1 GB31645-2018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相对分子质量小于10000的胶原蛋白肽所占比例/% 90.0 附录A 肽脯氨酸(以干基计)/(g/100g) 3.0 GB/T9695.23 总氮(以干基计)/(g/100g) 15.0 GB5009.5 灰分/(g/100g) 7.0 GB5009.4 水分/(g/100g) 7.0 GB5009.3第一法 3.4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污染物限量 项目 限量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1.0 GB5009.12 肽(以Cd计)/(mg/kg) 0.1 GB5009.15 总砷(以As计)/(mg/kg) 1.0 GB5009.11 铬(以Cr计)/(mg/kg) 2.0 GB5009.123 总汞(以Hg计)/(mg/kg) 0.1 GB5009.17 3.5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 项目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 102 GB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4789.3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 3.6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