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3.130 P59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223—2008 替代SL223-1999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Acceptance code of practice on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2008-03-03发布 2008-06-0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08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一2008)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替代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水利水电建设 1 SL223-2008 SL223-1999 2008.03.03 2008.06.03 工程验收规程 二OO八年三月三日 前言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 第30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一 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一 1999)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9章15节145条和2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一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一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一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223一1999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一一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一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一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一一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 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 验收; 一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184—86 -SL223-19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