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5.040.30 CCS J 2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4667-2023 代替GB/T34667一2017 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s of electrical self-balancing vehicles 2023-09-07发布 2024-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4667-2023 目次 前言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电动平衡车分类 2 5技术要求2 6试验方法 5 7检验规则 10 8包装、运输和储存 .11 附录A(资料性)电动平衡车安全行驶功率要求13 参考文献 .15 GB/T3466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4667一2017《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与GB/T34667一2017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通则的描述(见5.1.1 2017年版的5.1.1),将“最高设计车速”更改为“最高车速”(见 5.1.2 2017年版的5.1.2),“最高设计车速试验”更改为“最高车速试验”(见6.2.1 2017年版的 6.2.1) “爬坡能力”更改为“载重-爬坡角度”(见5.1.4 2017年版的5.1.4)、“爬坡能力试验”更 改为“载重-爬坡角度试验”(见6.2.3 2017年版的6.2.3),“信号功能”更改为“安全警示装置” (见5.2.3 2017年版的5.2.3)以及“信号功能试验”更改为“安全警示装置试验”(见6.5.3, 2017年版6.5.3); b)删除了安全告警功能(见2017年版的5.2.4)、座椅(见2017年版的5.2.6)、电机(见2017年版 的5.2.10)、充电器(见2017年版的5.2.11),删除了防水性能(见2017年版的5.4.1)、防尘性能 (见2017年版的5.4.2)及其对应的防尘防水性能试验(见2017年版的6.3.1),以上内容在 GB/T34668中规定,删除了抗盐雾腐蚀及其盐雾试验(见2017年版的5.4.3、6.3.2); c)将“低温试验”“高温试验”更改为“温度变化”“低温运行”及“高温高湿运行”(见5.4.1~5.4.3、 6.3.1~6.3.3 2017年版的5.4.4、5.4.5、6.3.3及6.3.4); d)更改了电磁兼容性的要求(见5.4.4 2017年版的5.4.6); )更改了额定续行里程试验(见6.2.4 2017年版的6.2.4); f)更改了检验项目及样品数量(见7.3 2017年版的7.3); g)删除了标志和说明(见2017年版的8.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限公司、北京航空航 天大学、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 司、无锡市检验检测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