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100 C52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2.1—2019 代替GBZ2.1—2007 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Part 1:Chemical hazardous agents 2019-08-27发布 2020-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GBZ2.1-2019 前言 本标准正文表1~表3中的职业接触限值为强制性的,其余及表4为推荐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GBZ2《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两个部分: 一一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一一第2部分:物理因素. 本部分为GBZ2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2.1一2007《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与GBZ2.1 一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增加6项规范性引用文件:GBZ/T300、GBZ/T192、GBZ/T295、GBZ/T224、GBZ/T225和GBZ/T 229.2; 一一增加9个与职业接触相关的概念或定义;删除5个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术语;引进峰接触浓度 概念并替代超限倍数; 一一汇总增加近年来研制、修订的28种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一一调整8种化学物质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以及8种物质的CAS号: 一一增加16种物质的致敏标识、4种物质的皮肤标识、14种物质的致癌标识,调整7种物质的致 癌标识; 一一将一氧化氮接触限值并入二氧化氮的接触限值; 一一明确列出制定接触限值时依据的不良健康效应; 一一在第4章“卫生要求”中增加了职业接触生物限值(生物监测指标和接触限值),对已发布的 卫生行业标准职业接触生物限值及检测方法标准进行了确认,汇总并列出28种生物监测指标 和接触限值.其中,增加近年审定通过的13种职业接触生物限值以及生物材料检测及生物监 测质量要求; 一一进一步完善了监测检测方法的相关要求;对分别制定有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PC-TWA的,明 确了优先测定呼吸性粉尘的TWA的规定; 一一增加了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控制原则及要求; 一一增加附录,给出了新增限值的主要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等信息; 一一对附录A正确使用说明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完善.增加了职业性有害因素接触的控制原则及 要点、行动水平以及职业接触等级分类及其控制、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管理原则等,将原标准 附录A《正确使用说明》中的部分内容修订为标准正文.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军事医 学科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涛、张敏、闫慧芳、朱晓俊、陈青松、李文捷、徐伯洪、吴维皑、郑玉新、 刘洪涛、周志俊、王生、谷京宇、丘创逸、杨磊、刘晓延、杜燮祎、邱兵、丁春光、王恩业、聂武、朱 志良.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Z2—2002; I GBZ2.1-2019 — GBZ2.1-2007. 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