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23年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 前言 为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标准,保障工程勘察质量,根据福 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委托编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规定和技术审查要点的函》(闽建办科函(2023)2号)的要求,省厅委托福建省勘察设计 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参考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 版)编制形成《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下简称“本规 定”). 本规定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相比主要变化 如下: 一、章节重新编排,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为三章. 二、根据国家标准《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和福建省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标 准》DBJ/T13-84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规定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在执 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主编单位,并抄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 以便修订时进一步修改、完善. 主编单位: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 参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市勘测院有限公司; 核工业华南工程勘察院; 福建图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华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戴一鸣、郑金伙、吴铭炳、朱德昌、邱宗新、何伯干、黄茂德、雷鹏、沈铭龙、谢 鑫、许德川、潘天有: 主要审查人:赖树钦、郑也平、林民勇、余清荣、赵剑豪、任彧、蔡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