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3.180.10 M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993.4-2014 代替GB/T13993.4-2002 通信光缆 第4部分:接入网用室外光缆 Optical fibre cablesfor telemunication- Part 4:Outdoor optical fibre cables for access networks 2014-12-05发布 2015-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3993.4-2014 目次 前言 1范围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分类 3.1总则 3.2型式 3.3规格 4要求. 4.1识别色谱 4.2标准制造长度 4.3光缆中的光纤带特性 4.4光缆中的光纤特性 4.5导电线芯性能 4.6机械性能 4.7环境性能系列 4.8其他要求 5安装
GB/T 13993.4-2014 前言 GB/T13993《通信光缆》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一第2部分:核心网用室外光缆; 一第3部分:综合布线用室内光缆; -第4部分:接人网用室外光缆; 本部分为GB/T13993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3993.4一2002《通信光缆系列第4部分:接人网用室外光缆》,与 GB/T13993.4一200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标准名称“通信光缆系列”改为“通信光缆”; 增加了光缆允许采用其他适用的结构型式[见3.2b),2002年版3.1b)]; 一光缆的填充要求改为允许采用适用的阻水材料和合适的方式阻水[见3.2c),2002年版3.1c)]; -增加了阻燃光缆应通过相关要求的阻燃试验[见3.2g),2002年版3.1h)]; 光缆涉及的光纤类型中,B1.1类细分为B1.1a、B1.1b,B1.3类细分为B1.3c、B1.3d,B4类细分 为B4b、B4c、B4d、B4e,增加了B5类光纤及其依据ITU-TG.656:2010规定的性能要求,增加 了B6a类光纤及其依据ITU-TG.657:2009规定的性能要求(见3.3.1和4.4,2002年版 3.2.1) ; 一光缆的分立光纤常用芯数作了调整,去掉了10、14和42,增加了108、120和132(见3.3.2和 4.4,2002年版3.2.2); 一取消了识别色谱的具体规定,改为应用GB/T29233(见4.1,2002年版4.1); 一增加了交货长度应是标准制造长度,但允许供需双方另行商定(见4.2,2002年版4.2); 一光纤涂覆层剥离力峰值下限改为1.0N(见4.4.1,2002年版4.4.1); 度改为1.0%(见表2,2002年版表4); B4类光纤的入cc改为1450nm(见表3,2002年版表5); -B1.3类光纤的水峰波长入v明确为1383nm,B1.1、B1.3类和B4类光纤衰减在1625nm波长 上1级改为0.26dB/km,2级改为0.30dB/km(见表4,2002年版表6); 一B1.1、B1.3和B4类光纤的宏弯损耗改为以30mm半径松绕100圈时,在1625nm波长上测 得的宏弯附加衰减应不大于0.1dB(见表5,2002年版4.4.7); B1.1和B1.3类光纤的零色散斜率最大值Somx改为0.092ps/(nm²km)[见4.4.8.1.1.1b), 2002年版4.4.8.1b)]; 一B4b和B4c类光纤色散要求改为用箱型限值进行规定,B4d和B4e光纤改为用上下限值曲线 进行规定(见4.4.8.2,2002年版4.4.8.2); 4.4.9c); 一一增加了导电线芯性能要求的条目(见4.5); 一一光缆的允许拉伸力和压扁力作了调整(见表7,2002年版表8); Ⅲ
GB/T 13993.4-2014 一光缆在短暂拉伸力下的分立光纤最大应变改为0.30%,去除此力后光缆最大残余应变改为 0.08%(见表8,2002年版表9); 一光纤拉伸应变用相移法监测时的不确定度要求改为0.01%(见表8脚注b,2002年版表9 注3); 光缆衰减温度特性中取消了光纤允许附加衰减的3级(见表10,2002年版表11)。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限公司、江苏永鼎 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则民、薛梦驰、宋志佗、时彬、陈晓红。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3993.4-2002。
IV
GB/T 13993.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