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综合监管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 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 发〔2019]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 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川办发〔2023〕14号)、《四川省 2023年度省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进一步强化 我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结合 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 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全面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起重机械专项 检查为抓手,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落脚点,对起重机械相关 主体责任履责行为,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使用、维保 等环节实施综合监管,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着力提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 控,有效预防起重机械伤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 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助力新时代治蜀兴川高质量发展. 二、综合监管规则 (一)监管领域.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 开展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双随机、一公开”全链条、全环节监 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检验单位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情况; 核查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风险管 控情况.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建筑起重机械制造、安 装、修理、租赁、维保、使用、检验等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 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监管方法.每年8月至11月,按照“双随机、一公 开”方式,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四川省“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在全省起重机械备案库中按照 覆盖21个市(州)不少于30台起重机械设备比例随机抽取检查 对象.每年8月前,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应完成起重机 械全覆盖自查.每年9月前,属地主管部门在项目自查自纠基 础上完成随机抽查,借助智慧监管平台,核查设备管理和隐患 排查治理信息,现场实查设备安全状态及各主体单位履责情况, 并将检查结果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监管机制.根据建筑机械监管事项特点,明确检查 内容、方法和工作要求,统一执法检查流程、规则和标准等, 推进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化、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协同联 动长效机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 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综合监管合力.灵活运用“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巡查检查等方式开展联 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指导帮扶、约谈警示、 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措施,帮助各责任主体提高管理水平. (四)结果应用.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相 关单位及业内专家对综合监管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分析,归纳提 炼下步监管重点和攻坚目标,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 督促限时整改闭环,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指导市 (州)建立完善起重机械市场和现场全链条信用评价体系,依 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评价结果共享至四川省“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针对相关企业,结合四川省企业信用 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抽查时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建立信 用数据交换机制,共享相关信用结果,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 惩戒.鼓励当事人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 用. 三、2023年工作部署 (一)时间安排.9月15日前,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 目应完成起重机械全覆盖自查;9月20日前,属地主管部门在 项目自查自纠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