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农质安(溯)函〔2023]175号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与归集 管理规范(试行)》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 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数据安全法》《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有关要求,为打通 地方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基础设施大动脉,畅通农产品质量 安全信息资源大循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治理和智慧监 管能力,强化国家和地方追溯平台一体化建设和运维服务保障,农 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采集与归集管理规范(试行)》,并广泛征求了地方意见,现将《规 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 量安全中心联系.联系方式:刘希艳,电话:010-59198512;张梦 飞,电话:010-59198557;电子邮箱:ncpzlzs@126.. 农村部表产品量安全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30年8日 2 附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与归集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应用,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数字中国建设整体 布局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及若干 配套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主要适用于乡镇以上(含本级,下同)地方农 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包括监管、检测、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及 其业务技术支撑单位)、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为其提供信息采 集服务和平台服务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包含乡镇以上地 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使用信息平台所采集的监管、检测、执 法等主体和业务信息(包含文字、图片、视频等结构化和非结构化 信息);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使用信息平台所采集的农产品质量安 3- ...